深圳最近的财税政策有什么调整?

提问人: 匿名 浏览:331 2024/01/19 16:24

王森林

2024/06/15 14:55
深圳最近的财税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深财法〔2024〕14号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这旨在推动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地落实,通过加强工作协同配合、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和及时进行总结评估等措施,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二、财政与税收政策改革
深圳财税改革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财政部深圳财税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财政部门的改革措施包括逐步取消或减少不合理税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改革与完善直接税、间接税、地方税三个层面的税收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并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确保政策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奖励补贴政策
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根据深财会〔2024〕42号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度奖励补贴申报指南》。该指南旨在规范有关奖励补贴申报工作,鼓励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个人所得税调整
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通告,深圳市对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进行了调整。例如,根据《2022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对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进行了调整。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深圳的财税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何桂花

2024/03/02 18:13

深圳最近的财税政策有什么调整?

这10项税优政策执行延长到2027年底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5、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6、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7、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8、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9、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