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一、商事主体报送年报
年报范围: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我市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
公示范围: 企业应通过本系统公示下列信息:(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时间: 自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报
年报范围: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我市登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年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