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失联可以召开股东会,拟定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注销。
股东失联注销公司的5个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提供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提供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一、清算的程序:
1.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清算人的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
2. 通知、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强制义务)。
5. 清理债权、债务(注意: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