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有法律所规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虽然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正在快速发展除了声音以外,视觉不能感知的、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特征
(1)关于商标的显著性特征,首先是标志本身所具备的显著性特征,比如立意新颖的、设计非常独特的商标;
(2)其次,关于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通过使用所获得的显著性特征,如果直接的叙述商品质量等等相关特点,经过了使用而获得商标显著性特征的,那么方便与识别的,就可以作为商标显著性的第二含义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