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注销股东不配合的处理方法如下:
1、通过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人员召开股东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注销公司。都是需要公司所有股东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人员通过才可以强行执行;
2、可以通过持有公司全部股权及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去法院提出申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清算,注销登记;
2、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3、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4、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5、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