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公司怎样迁入深圳?

提问人: 匿名 浏览:4928 2019/05/16 15:34

请问外地公司怎样迁入深圳?

最佳答案

周惠丽

2019/05/17 09:50

您好,外地公司的话需要迁入深圳,需要把当地的税务先注销一下,然后去工商局办理迁出证明,接着要在深圳办理迁入证明,再次去深圳税局核定税种就可以了。

黄沙沙

2019/05/17 18:02

  您好,关于外地公司怎样迁入深圳的问题:


  1.外地公司办理迁入深圳,必须要先在深圳办理迁入接收函,才能在迁出地方办理迁出。


  2.该公司需要把当地的税务先注销,然后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迁出证明,并且需要去该公司对公账户所在银行注销对公账户。


  3.其次要在深圳办理迁入登记,最后就是去深圳税局核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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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

2019/05/20 09:18

您好,关于外地公司怎样迁入深圳的问题:


  首先该公司需要把当地的税务先注销,然后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迁出证明,并且需要去该公司对公账户所在银行注销对公账户。


  其次要在深圳办理迁入证明,如果企业没有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发票流水,就需要办理深圳地区的租赁凭证。最后就是去深圳税局核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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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荣

2019/05/17 15:38

1、企业迁出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管理岗接收纳税人报送证件、资料后进行审核:

  1、审查纳税人受理迁移前纳税申报情况,对一般纳税人还应审核受理迁移前报税及收缴“两卡”情况;

  2、审查纳税人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

  3、审查纳税人缴销发票情况;

  4、审查纳税人有关税务资格的取消情况;

  5、审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证件缴销情况;

  6、审查纳税人是否有在查案件等情况。

  审核合格的,即时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用于领取终审文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请;对资料不全的,即时向纳税人制发《限期补正通知书》,由纳税人补正资料。

  对经审查无误的纳税人,予以办理迁移登记,并进行相关工作处理。

  1、对跨区迁出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CTAIS系统打印《迁移通知书》。

  2、对跨区迁入的纳税人,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CTAIS系统接收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其税务登记代码不因行政区划或生产经营地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而改变,为终身不变号码,延续使用不予变更。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由迁入局变更后重新发放。

  4、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迁移登记前,商业企业将免抵调(退免税)结清,工业企业将免抵退税结清。

  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违法违章处理。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单位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省局外网下载或到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办理变更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件。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企业废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彭志同

2019/05/17 14:16

  您好,关于外地公司怎样迁入深圳的问题:


  首先该公司需要把当地的税务先注销,然后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迁出证明,并且需要去该公司对公账户所在银行注销对公账户。


  其次要在深圳办理迁入证明,如果企业没有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发票流水,就需要办理深圳地区的租赁凭证。最后就是去深圳税局核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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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日强

2019/05/17 11:43

  外地企业迁入深圳市的变更登记应准备的材料有(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主管部门(出资人)审查同意公司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4、新的组织章程(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出资人签署以及盖章)或组织章程的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且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迁入本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在申请书中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

  7、原公司的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企业登记档案的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跟全部副本(原件)。


梁景花

2019/05/17 09:32

一、公司迁往异地、更改名称,财务帐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建账。


  二、公司住所、名称变更,不是注册资金的变更,所以,不需要重新验资。


  三、公司住所、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①决议事项;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因增资变更登记管辖机关或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


  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步骤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领取)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