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写一份销户申请,盖公章,带上没用完的支票和作废的支票以及与该银行有关的一切证件;
2.已作废和未使用的支票、电汇单等凭证;
3.银行预留印鉴卡(比如有银行预留印鉴卡和支票零购证的要带上。想一次办完最好公章、财务章、人名章都带上);
4.开户证明书;
5.银行还需交还的资料;经查实,没有已开出的票据后,你只需填写一张转账的支票,(支票的金额会包含销户利息的,注意填写)将销户款和销户利息转到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对公账户上,应该就可以销户。
基本账户撤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