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后面的注销流程凭决议即可,无需股东签字。
1、联合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同意注销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2、联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去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