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限在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的及时进行补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首先进入当地工商系统,进入后选择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报之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企业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的机关、未按时年报的原因、补报的时间、申请的内容、落款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