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概念不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是所指的对象不同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而法定代表人是单一的,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是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需由公司章程规定且依法登记。
三是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没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四是权限不同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但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是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且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六是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其他法律后果的,都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本人承担;而通常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既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