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范围
1.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措施》中规定,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以下8类人员:
①大学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大学毕业生(撤销户口规定)
②大学毕业五年内的海外留学工作人员(撤销户口规定)
③深圳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无户口规定,由大学毕业学年度学员扩张至该校在校学生,包含退学自主创业学员)
④法律规定工作年纪内的香港澳门住户(增加)
⑤备案失业人员(深圳户口)
⑥还原复转退伍军人(深圳户口)
⑦随军家属(深圳户口)
⑧残废人员(深圳户口)
2.深圳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政策在当地创立的一切正常运营并依规交纳社会发展保费的初创公司。
初创公司:在当地注册登记三年内,从没享有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户、非营利性企业。
补贴的具体标准、内容:
初创企业补贴(第一次创业补贴)
1.补贴标准:可申办一万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联合经营成立公司的,经审查合作方规范、投资占有率等,按该新成立公司第一次申办时的工商登记网合作方数量每名计发一万元新成立公司补贴,在这其中工商登记网合作方应具有自己做生意工作员真正真实身份。深圳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政策新成立公司补贴仅有申办并具有一次且总计信用额度不超过十万元。
2.申请办理资质:尽量得到公司企业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且一切正常经营。
3.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自身身份证证件;
3)金融企业大部分存款账号;
4)统一社会经济发展信用代码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5)本人个人纳税证明。4.案件审理企业:街道公共管理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