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补贴需要符合:取得执照6个月以上并购买社保6个月
申请对象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5、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
6、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
7、随军家属(深圳户籍);
8、残疾人(深圳户籍)
补贴项目:
初创补贴:如是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10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
场租补贴: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首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
①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②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③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④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