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这些:
1、 有限责任公司;
2、 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 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2.、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3、 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5、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 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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