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小股东与大股东就是否注销公司不能达成一致,小股东可以根据事实,考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对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二、在没有股东会决议或者法院判令清算的情况下,小股东无法独自进行注销。
三、如果法定代表人用公司的名义贷款又用作私用,对于其他股东可能的最坏结果就是:该笔贷款将由公司承担,最终转嫁由其他股东承担。
四、其它股东对于发现的贷款由法定代表人私用情况要谨慎对待,尽早处理,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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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如果不经营了,股东不同意的话,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是可以注销的。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此外,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或者通过司法手段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