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因此外资企业在深圳注册所提交材料分为两种情况。
一、纯外资企业
1、境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1)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律师楼公证;
(2)属台湾投资者的,须经“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认证;
(3)属境外投资者的,须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个人投资者可以本人到场面签。
2、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董事、监事及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注册地址租赁凭证或房产证。
二、中外合资企业(纸质流程)
1、境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1)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律师楼公证;
(2)属台湾投资者的,须经“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认证;
(3)属境外投资者的,须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2、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董事、监事及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注册地址租赁凭证或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