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操作流程仅供参考,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华鑫峰专业的企业服务顾问。
一、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机构营业执照;
3、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①房产证;②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③消防验收备案证明;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4、公司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承诺书。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注意事项: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中,有几条需要特别注意的:
①红本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国土局打印房产证明(效用和房产证原件一样),如房产证抵押请一并打印抵押证明。房产证地址需具体到房号,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房产证是整栋楼整层的不予受理。用途是:商业、金融业、办公。用途是厂房宿舍楼住宅(包含商务公寓、私宅、商住两用)性质的不予受理。套内面积不得在50平方米以下。
②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承租方需以公司名义承租)。
③单间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收原件,消防证明上的公司名称和地址需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和住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