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在正在试点实行滚动式年报。
1、什么是滚动式年报?滚动式年报,是相对于固定式年报而言的。
固定式的年报,就是要在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报送年报,这种方式的缺点是——由于缺乏先后次序安排,报送扎堆的现象格外突出。
据统计,2018年,深圳超过70%的商事主体都集中在4-6月报送年报。
这给报送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而滚动式年报,则消除了这一缺点:报送时间不再固定,而是调整为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也就是说企业的“生日”将作为年报报送起始日。
举个例子来说,就是如果一家企业是在2019年8月1日成立,按照滚动年报时间要求,需要在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报送。
注意事项
虽然深圳实行滚动式年报,但也不是所有的深圳公司都适用。
比如说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仍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不年报有什么后果
企业逾期未年报将面临多项“后果”,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被列入满三年仍未履行义务将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样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并且5年后才能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所以,深圳公司注册后,除了要按时记账报税之外,还要记得自己每年的年报时间,千万不要错过年报的时间期限。而且,企业年报赶早不赶晚,这样在年报出现问题的时候,才能有充足的时间对年报内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