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出去了对公账户没转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提问人: 匿名 浏览:9789 2020/09/09 09:49
我有个公司已经转让出去了,但是对公账户当时嫌麻烦就没有转,请问后期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最佳答案

廖国威

2020/09/13 17:01

答:

   您好,如果公司转让出去一会账户没及时变更那么接下来的生产经营的人行那边的信息是会显示为原法人的名下的,虽然到最后可能也不会跟自己有太大的关系但是会引起人行那边的一个备案信息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信息如果滞后的话会影响原来的法人到人行操作其他事项,所以公司工商变更好以后要及时的去把银行信息也一并变更过来。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颜妍

2020/09/12 14:00
您好~

公司已经做了税务和工商的变更,银行也是要及时变更,而且多方的买家,买了公司以后,也会自己去变更银行的额,不变更银行是容易被冻结的,而且有一些的银行也会打电话让变更法人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顿莎莎

2020/09/12 13:43
  您好。公司转让过后最好连公账也一起变更过去,你也不确认他收购你公司后不会出现税务问题,或者用公账来做其它的巨额资金进出账户,到时候关联到你也不好,最好还是变更到他的名下,这样也比较放心!

谭晓丽

2020/09/10 10:37
您好,变更过程中是没有影响的,但变更后就有了,银行的账户可以不注销,变更和更换财务印鉴就行。
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
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 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林凯双

2020/09/09 12:50

你好,转让公司时工商局都是有登记的,有划分好各自的有债权债务是不得转让的,如果您受让方拿了你公司开展业务对你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公司法人已经是他们了 之前的债务跟之后的债务要看时间点,是转让之前的算你的,转让之后的相当于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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