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
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五、深圳注册集团公司时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六、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
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三)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指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