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朝阳区),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一)注销地税流程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二)注销国税流程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
(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三)注销银行账户流程1、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2、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四)注销工商流程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
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
备注:①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
②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注销公司的步骤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具体步骤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馀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建议找代理公司。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7).指定(委托)的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