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公司股东中有深圳企业,则可以通过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方式(相当于自然人股东的U盾)进行网上全流程商事登记。
但若该法人股东为异地企业,则只能通过窗口递交材料,所需材料包括:
①法定代表人、监事、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②(异地企业)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公章
③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④公司章程
⑤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的任职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⑥若有成立董事会,还需要董事、董事长的身份证原件及任职书
材料齐全、审核通过的话,当场就可以拿营业执照了,接着去刻章,次日拿印章,也是很快的。
(2)需要前置审批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变更
虽然工商局一直要简化商事登记,把一大批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改为后置审批,但仍保留了部分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
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交易所设立、典当行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设立、出版物进口、烟草专卖生产或批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危险化学品经营…(参见《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要注册成立上述公司、机构,就麻烦您前往窗口提交资料吧。
当然,也有特殊的,不在“前置审批”事项中,却也需窗口交资料,目前就是房地产类,不论是房地产开发还是房地产中介服务,都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并签字。其实这是防止行业过热、严把准入关的一种收紧政策,可能只是阶段性的。
此外,和注册新公司一样,如果通过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到上述领域,也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当然其经营范围的变更也就不能在网上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