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疫情期间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如下:
疫情期间,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1、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计算销、进项税额,所以情况比较简单,直接按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2、对于一般纳税人,简单理解:“销项归零,进项转出”。免征增值税免的是“提供生活服务”这一环节,对于其他行业没有免税;所以在享受免征政策时,要将相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在疫情过去之后作为留底税额抵扣未来应缴的增值税。
3、举例:徐闻练练教育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2月的应税收入是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6%=6万元,购入培训用耗材10万元(全部用于2月的培训),进项税额为10*13%=1.3万元,按原政策需缴增值税6-1.3=4.7万元,按优惠政策,在申报时将100万元服务收入列入免征增值税收入,同时应将对应的进项税额1.3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