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新注册公司优惠政策如下:
1、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2、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3、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4、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5、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省以外的各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