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审批依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规定,
(2)申请条件:
A、申请人为广东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广东省的个人(以申请人地址为判断依据);
B、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C、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受理程序,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3)提交材料:
A、《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二份);
B、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C、全体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D、委托书。
(4)受理及推荐程序:深圳代办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推荐,并加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专用章”,推荐结果会在深圳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结果QQ群公部,通过推荐的优先审查推荐会直接进入采集程序,一周内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优先审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