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场地证明材料一般分为三种:
1、深圳房屋租赁凭证简称红本
2、街道办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3、深圳地区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也可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书(原件一份)。如果店家是在百货市场内登记的,提交经营者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 一份),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工商所要求去经营场所调查的,申请人须持房屋证明去当地工商所联系。原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房屋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