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提问人: 匿名 浏览:5988 2019/09/11 11:01
最佳答案

黄璐璐

2019/09/11 15:12

您好!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75%摊销。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林佳仪

2019/09/11 17:05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此优惠事项需在预缴时享受。


钟苏群

2019/09/11 14: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法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