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辆,享受车船税优惠的时间如何认定?

提问人: 匿名 浏览:2656 2019/08/29 16:09

林佳仪

2019/08/30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财税〔2018〕74号文第七条“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时间)在新《目录》公告之日以后,并且汽车车型在新《目录》中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吴少欣

2019/08/30 11:01

您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财税〔2018〕74号文第七条“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时间)在新《目录》公告之日以后,并且汽车车型在新《目录》中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侯鑫梅

2019/08/30 09:50

  您好!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一、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二、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