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问人: 林佳仪 浏览:2602 2019/08/22 09:02

黄璐璐

2019/08/29 16:30

您好!依据(财税[2018]70号)规定,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等行业,同时还需要满足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条件。

钟苏群

2019/08/22 09:52

您好,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高磊

2019/08/22 09:23

您好,39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