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5号公告规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5号公告规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5号公告规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