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现在要变更为深圳内资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时间是多久呢?

提问人: 余淑定 浏览:3041 2018/12/21 11:59
最佳答案

庞心宇

2020/03/20 11:03

  您好!外资公司转内资公司步骤和资料:


  一.商务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变更申报承诺书


  3.变更备案委托书


  4.新股东证明


  5.新任职人员的身份证证明


  二、工商局变更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商务部备案通知书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新成员任职书


  8.股东会决议


  9.变更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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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欣

2020/03/20 11:23

 (一)外国(地区)投资者取得内资企业股权;


  (二)经营范围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


  (三)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准证书;


  (四)中国大陆投资者不得含有国内各种协会、民间团体、群众组织等,中国大陆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五)原登记主管机关没有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的,应由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的登记机关登记,按企业迁移登记的有关要求办理。


  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2、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该内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6、控股香港公司的公证书,公证书可由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出示。


  注:1、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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