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深圳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需要变更时,有权人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涉及结算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文件种类或编号、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注册地址等变更时,银行基本账户也需同步变更。
单位申请变更银行基本账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广东行还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正本(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5.开户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