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企业申请需满足认定条件、准备相关材料,按流程申报并接受审查。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注册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不能是母公司等其他主体。
申请企业拥有1项知识产权即可申报,但知识产权类别、获取时间、获得方式、数量多少等会影响评价得分。例如,拥有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可得7-8分,5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可得5-6分。
技术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研发费用比例: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的评价。
安全质量环境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