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名称自主申报有哪些限制?

提问人: a改变自己 浏览:247 2026/01/15 17:48

庞莉娟

2026/01/20 18:39
深圳公司名称自主申报的限制主要分为禁用规则、近似 / 冲突限制、特殊字词限制、格式规范限制、行为与期限限制五类,核心是避免重名、违规、侵权与误导公众。

义紫莲

2026/01/18 21:45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名称结构要求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例如:深圳(行政区划)+ 腾讯(字号)+ 计算机系统(行业)+ 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其中,行政区划名称必须为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如 “深圳”“深圳市”),不可单独使用市辖区名称;字号需由 2 个以上规范汉字组成,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外文、阿拉伯数字或拼音字母;行业或经营特点需根据主营业务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未明确规定的可参照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表述;组织形式需根据企业类型标注,如公司需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或 “股份公司”,合伙企业需标明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 或 “(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需标明 “(个人独资)”。
二、字号使用规范
字号不得与已注册或保留期内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有投资关系的除外),需具有独特性,避免使用通用词汇或简单组合。同时,不得含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不得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误导性文字,不得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
三、禁止性规定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注销企业名称相同,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四、特殊名称申请条件
不冠行政区划名称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适用于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企业、企业集团等;已登记的企业法人需控股 3 家以上企业法人,方可在名称中使用 “集团” 或 “(集团)”;使用 “中国”“中华” 等字样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作为行业限定语或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翻译内容。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开办企业一窗通” 或 “商事主体登记注册” 系统提交名称申请,系统自动比对禁限用字词及相同相近名称。系统仅作提示,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审核结果为准。若名称被驳回,需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准备 3-5 个备选名称,避免使用常见词汇;字号尽量简洁易记,避免生僻字或复杂组合;提前通过 “深圳企业信息查询系统” 筛查重名情况。
以上规则适用于深圳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名称符合要求。

孙雪波

2026/01/16 12:11

深圳公司名称自主申报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名称使用限制: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禁止性规定:不得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得与注销登记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限制性规定:除金融业(含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典当行)、餐饮业、酒店、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已取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在执照中申请企业名称简称。企业名称简称由字号和行业依次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