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限:公司被吊销后,股东等清算义务人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构成:由股东组成,或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加入。
首要动作: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备案,并获取《备案通知书》。
公告: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 《债权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期通常为45日)。
全面清算:
清产核资:全面梳理公司资产(房产、车辆、知识产权、银行存款等)和负债。
追收债权:向公司的债务人追讨欠款。
清偿债务:按法定顺序(职工工资社保 -> 税款 -> 普通债务)清偿。如财产不足,则需转入破产程序(见图)。
出具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税务注销:持《清算报告》等材料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这是最难的一关,需处理所有历史欠税、滞纳金、罚款,并完成税务清算。
工商注销:税务注销后,凭《清税证明》、清算报告等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交回营业执照。
无法成立清算组:如果股东失联或不配合,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指定清算组” 进行强制清算。
无法清偿债务(资不抵债):必须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 “破产清算”,转入更复杂的破产程序。
法定代表人/股东责任: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如未及时成立清算组导致资产贬值、流失),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风险:对于吊销后长期不处理的公司,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可继续追加处罚。
公司基础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已被吊销,但原件需缴回)、公章、吊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清算文件:清算组成立文件、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债权人公告证明。
税务文件:《清税证明》(税务局出具)。
工商注销文件:《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关于注销的决议等。
总结与紧急建议:
第一阶段:成立清算组与备案(关键起点)
第二阶段:发布公告与全面清算
第三阶段:制作清算报告与办理注销
三、核心难点与风险
四、必备材料清单
公司被吊销是严重的警示信号,必须立即启动清算注销程序,拖延只会导致罚款累积、责任加重。鉴于流程极其复杂且法律风险高,强烈建议立即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介入,由律师主导清算程序,会计师处理税务清算,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司“终结”,彻底解除股东和高管的后续风险。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