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税务非正常户解除时的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它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当地税务机关的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罚款金额可能在2000元以内,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达到10000元。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意味着罚款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回答提到罚款可能在2000元左右,但也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罚款金额需要根据深圳税务局的裁量标准和企业或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