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部决策环节(关键步骤)
这是股权转让合法性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a) 征求其他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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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如转让数量、价格、受让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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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转让(公司章程有更严规定的除外)。
b) 处理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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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关键的步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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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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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放弃:其他股东签署 《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 。这是最干净、最推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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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通常≥30日),其他股东未作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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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权利:如果有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只能转让给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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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环节的核心产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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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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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