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准备授权委托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o 需明确委托事项(如接受询问、提交资料、签署文书等),注明委托期限及权限范围,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o 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与企业关系等)。
2. 受托人身份证明
o 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企业员工,还需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若为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所函。
3. 情况说明
o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无法到场情况说明》,详细注明无法到场的原因(如异地出差、疾病、不可抗力等),并承诺对受托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加盖企业公章。
二、及时与税务稽查部门沟通
1. 主动联系稽查人员
o 在稽查通知要求的到场时间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稽查部门说明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情况,提交《无法到场情况说明》及授权委托书,申请由受托人代为处理。
2. 确认沟通方式及流程
o 与稽查人员确认受托人是否具备合法代理资格,明确后续沟通渠道(如现场对接、线上提交资料、视频询问等),并记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受托人配合稽查的注意事项
1. 熟悉企业情况
o 受托人需提前了解稽查涉及的业务范围、财务数据、税务处理等核心信息,确保能准确回答稽查人员的询问。
2. 规范提交资料
o 按稽查要求整理并提交会计凭证、账簿、合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重要资料需由受托人签字确认。
3. 谨慎签署文书
o 对《税务检查通知书》《询问笔录》等文书,需仔细核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注明日期;若对内容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并在笔录中注明。
4. 全程留存证据
o 对稽查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邮件往来)、提交的资料清单、签署的文书等,需全程拍照或复印留存,以备后续可能的争议处理。
四、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
1.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委托
o 若法定代表人因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无法到场,可由企业其他负责人(如财务负责人)临时与稽查部门沟通,提交紧急情况说明,并在事后24小时内补全授权委托材料。
2. 稽查部门对受托人资格有异议
o 若稽查部门对受托人身份或权限提出质疑,可协调律师介入,由律师出具《授权代理函》,或申请稽查部门允许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远程确认委托事项。
3. 涉及重大税务争议
o 如稽查发现可能存在偷税、骗税等重大问题,受托人应立即联系法定代表人,并建议聘请专业税务律师参与应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
五、后续跟进与风险防范
1. 定期汇报进展
o 受托人需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稽查进展,及时反馈问题并共同商议应对策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
2. 配合后续处理
o 若稽查后需补税、缴纳滞纳金或接受处罚,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避免产生额外罚款或信用惩戒。
3. 完善内部管理
o 事后梳理稽查中暴露的问题,优化税务合规流程,明确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在税务稽查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的应急响应机制。
通过以上步骤,可在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确保税务稽查程序合法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