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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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书:包括商标图样、商标名称、商标类别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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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国内申请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自然人: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外国申请人: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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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 外国企业或自然人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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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图样:
-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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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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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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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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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授权委托书(如适用):海外公司或海外投资者申请商标须委托当地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并签署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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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宣誓书公证(如适用)。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目标国家的商标局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