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雇佣港澳员工社保缴纳政策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社保缴纳政策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被内地(大陆)各类用人单位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各类社会保险权益。这些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月工资总额的23%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2. 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3. 失业保险:截至2025年底前,按照月工资总额1%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个人承担0.2%。
二、操作流程
1. 单位需先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入/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 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 )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港澳台职工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功能进行申报。
3.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港澳员工的身份证明、就业证明等。
4. 社保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港澳员工的社保缴纳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当月15日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以上就是深圳企业雇佣港澳员工社保缴纳政策及操作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