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公司注销时,仅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向海关提交材料;所有外资企业均需向外汇管理局提交注销材料。以下为两类部门的必备材料清单与办理要点。
一、海关注销材料(有进出口权时)
• 基础材料
◦ 《报关单位注销登记表》/《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申请书》(官网下载,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公司注销决议/董事会决议(原件,含清算安排)
◦ 书面注销申请(说明注销原因、已结清海关业务)
• 合规证明
◦ 海关完税/结费证明(关税、滞纳金、罚款已结清)
◦ 保证金/保函结清证明(如有)
◦ 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操作员卡,用于注销电子口岸备案)
• 办理提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深圳海关窗口提交;结清所有海关业务后,海关出具注销证明。
二、外汇管理局注销材料(必办)
• 基础材料
◦ 书面注销申请(说明注销原因、外汇业务已结清)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业务登记凭证原件
◦ 公司注销决议/董事会决议(原件)
◦ 商务部门批准注销文件(含批准证书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清算与完税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含外汇收支、外方股东权益分配)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海关注销证明(有进出口权时)
• 账户与外债材料
◦ 银行出具的外汇账户销户证明(账户已清零)
◦ 外债/跨境担保结清证明(含债权人确认文件,如有)
◦ 外汇账户近3个月对账单
◦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注销申请表》(官网下载,盖章)
• 办理提示: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提交;结清外债、注销外汇账户后,外汇局出具外汇登记注销证明。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办理顺序:先结清海关、外汇业务→办理海关/外汇注销→再办工商注销
2. 核心前提:海关无欠税、无未结报关业务;外汇无未清偿外债、无违规记录
3. 特殊情形:有跨境担保、外方利润未汇出的,需先办担保注销或完税汇出
4. 办理渠道:海关可线上“单一窗口”办理;外汇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线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