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综合如下:
一、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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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与法人资格
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 -
行业与领域
主营业务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
二、知识产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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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与数量
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软件著作权等,且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直接相关。 -
有效性要求
知识产权需为自主研发、受让或并购获得,且权属清晰;已过期、非核心技术或未获授权的知识产权无效。
三、研发投入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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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比例
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需满足:- 年收入≤5000万元:不低于5%;
- 5000万元<年收入≤2亿元: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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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2亿元:不低于3%。
其中,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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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比例
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四、财务与成果转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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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
成果转化能力
需具备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并通过市场应用产生经济效益。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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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
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7。 -
创新能力评价
需通过创新能力评分体系,涵盖知识产权质量、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维度7。
关键提示
- 材料真实性:研发费用需合规归集,财务数据需经审计;
- 技术领域更新:需关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最新修订内容。
以上条件需综合满足,且申报材料需通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