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不做工商年报会被列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将会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会面临以下后果:
- 信用受损:企业的信誉将受到损害,不良记录会伴随企业终生,即使后期补报了,记录也一直存在。这会对企业的声誉和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 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因地区和企业情况而异。
- 业务受限: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会受到限制或禁入,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业务发展。
- 无法办理工商变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无法进行地址、股东、经营范围等变更,也无法办理投资或成立分支机构。
- 影响高管信誉: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信誉也会受影响,可能无法注册新公司或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了避免这些后果,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进行年报公示,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