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是否需要总公司同意?

提问人: 金富贵 浏览:72 2025/03/11 16:46

肖奇辉

2025/03/15 11:57
您好,分公司注销一定要取得总公司同意才行,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分公司注销流程一定需要总公司盖章。

何桂花

2025/03/15 09:17

需要

分公司注销需要总公司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注销必须得到总公司的同意‌。

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

  1. 公司撤销或决定撤销分公司‌: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 成立清算组‌: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相关文件‌
  4. 通知债权人和刊登注销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刊登注销公告并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5. 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

法律背景和实际操作中的细节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会与分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的存续状态,包括注销分公司,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注销申请、进行清算等‌。在注销过程中,总公司需要确保分公司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因注销而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