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根据申请类型(零售或批发)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零售类:
一 企业(含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交该材料)。
三 广东省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登记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 书报刊发行单位文明经营责任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经营场所情况证明(自有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以及具体位置图。
六 如申请办理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且电子出版物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
批发类:
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二 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三 企业章程。
四 注册资本10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五 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
八 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咨询最新的材料清单和要求。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委托我司代为办理,这样您也可以省时、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