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漏报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报:
网上补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的补报(深圳的在深圳市场监管官网进去)。具体步骤如下:
现场补报:如果网上补报遇到困难,或者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等必要文件,前往当地工商局企监科进行现场补报。
补报年报后,个体工商户需要向所在地的区工商分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具体流程包括:
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法律后果: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的企业,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和正常经营3。
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