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则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初审阶段:初审阶段主要对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如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公告和授权阶段;而发明专利则需进入公布阶段。
公布阶段(仅针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从初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则需等到申请日起满十五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公布的内容包括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单行本,以便公众了解专利申请的内容。
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阶段是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评估的阶段,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的审查。发明专利在公布后,如果申请人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并生效,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授权阶段:经过实质审查后,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专利局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专利权。
专利审查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新颖性:申请的专利技术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新技术或新方法,即在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使用过,也未被其他专利申请所涵盖。
创造性:申请的专利技术必须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相比现有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创新点。
实用性:申请的专利技术必须能够产生实际应用效果,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合法性:申请的专利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规范性:申请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