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什么事滚动年报?
答:商事主体、自主选择时间、两个月内报送
滚动年报制度是指商事主体在成立周年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这种制度允许商事主体自主选择年报时间,不再像传统年报那样固定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报送。
适用范围
滚动年报制度主要适用于深圳市和海南省等地的商事主体。具体来说,深圳市自2022年5月9日起实施滚动年报制度,而海南省自2019年10月1日起推行该制度24。需要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关管理企业仍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年报。